你還記得一年前在網路世界廣為傳播的『在20個知名網站間跳來跳去收集Bonbons的Magnum』線上活動嗎?(如果想複習,請看 鮪魚星球人的網誌 ) 經過一年後,她又回來了,推出 Magnum Pleasure Hunt 2 ,這個遊戲花了大成本,也很好玩,但這不是我想談的重點,而是『數位時代的行銷,該怎麼跟消費者溝通』的這件事。 首先,簡介一下這個品牌,Magnum是聯合利華旗下,在1987年創立的冰品品牌,以包裹著濃郁巧克力著稱。和大部份的食品一樣,如果褪去品牌的外衣,產品本身並沒有什麼舉世無雙的過人之處,好吃,只不過是進入消費者採購候選名單的基本條件。正因為如此,品牌才更需要透過行銷,創造差異,讓消費者站在冰櫃前挑選冰品,下手的那一刻,願意選擇妳。 Magnum的系列產品 數位時代行銷的 Impression VS Express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