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got milk? 改變你對牛奶的態度


時間回到1993年。加州地區的牛奶銷量日漸下滑了20年後,全加州的牛奶製造廠聯合起來,成立了California Milk Processor Board(CMPB),開啟了一系列教育消費者,不打特定品牌,希望消費者多多飲用牛奶的活動。這波活動獲得成功後,這些傢伙,影響越擴越大,到98年已成為全美的活動了。上圖是自94年起延續至今的Campaign 《牛奶鬍鬚 milk mustache》的最新版。與電影《X戰警前傳-金鋼狼 X-Men Origins Wolverine》一抹俏皮的牛奶,留在金鋼狼的唇上...

一切的開始要由下面的影片說起

你接到一通隨機撥打,來自電台價值1萬美金有獎徵答的電話,剛巧你知道這只有少數人才知道的答案,你拿起電話,信心滿滿的回答「Aaron Burr」,以為這1萬美金已經到手了,沒想到,電話那頭一句「你說啥? execuse me?」,讓你傻眼!因為就在這緊要關頭,貪吃的你,塞了滿嘴的食物,鬼才聽得出來你在講什麼...



CMPB的前身,Califonia Milk dvisory Board (CMAB),花了很多的精力,教育消費者喝牛奶是很營養的。事實也證明,超過9成的消費者認同這樣的訴求,但問題是銷量仍然逐年下滑,特別是年輕人或小朋友,認為喝牛奶是很無趣,喝其它飲料(soft drink),才是年輕人該做的事。窮則變,變則通。CMPB不再強調營養,開始絕地大反攻

soft drink除了口味讓年輕人接受之外,多樣性及色彩豐富的包裝,也是讓這些消費者,捨牛奶而就soft drink,做為他們主要飲料選擇的原因。想想看,邊開車邊喝可口可樂,酷;喝牛奶? 遜。雖然當時有70%的加州人,表示經常喝牛奶,但數字是不會騙人的,銷量就是擋不住的呈現下滑的趨勢。

《增加老客戶的使用量比開發新客戶來得有效》這快銷品老掉牙的原則,CMPB決定予以奉行,第一波重點,就放在現有使用者身上。在多年前他們發現,許多人吃某些甜食或濃稠的食物時會配著牛奶喝(小蛋糕/點心/花生醬三明治),因此希望能將食物 + 牛奶,這樣的連結概念加以強化,傳達給消費者

CMPB做了一波的消費者調查,印證了食物 + 牛奶的關聯性是存在的。同時發現消費者,對於吃點心,需要牛奶來舒緩食物卡在喉嚨的不悅,卻發現家裡沒有牛奶這件事,是令人抓狂的consumer insight。有了這個發現,促使他們調整了溝通的概念,不將溝通的重點放在《牛奶與某些食物的搭配》,而放在《在某個關鍵時刻,當你需要牛奶,卻發現沒有時的不爽》上。因此,就產生了各位剛看到的廣告片系列-《got milk?》 (第一波有6支廣告,《Aaron篇》是最著名的,當年,並得到許多廣告大獎,94年,牛奶銷量,也因此從谷底反彈,快速成長)

這一系列廣告,轉變了消費者對牛奶的態度,讓喝牛奶也可以變得很酷。而《got milk?》這句slogan,就像現在的《殺很大》一樣,被廣泛的運用在各種狀況。

隔年,CMPB乘勝追擊,繼續將牛奶推向又酷又有趣的方向前進。

一位經理人戲謔的對著電話那頭的人吼著「你被開除了!」,接著就被一輛卡車一撞,飛到了"極樂世界"...(本廣告也反應了90年代,美國興起的裁員風)



接下來,CMPB進一步的與食品廠合作Co-Branding,延續got milk? 的概念。第一個案例,就是Nabisco的OREO

在一個重要的會議上,主席慎重的告訴與會人員「我們的未來就靠這個夾心餅乾了!」,「是的主席,但我們該為這餅乾命什麼名字呢?」眾人輪番提議著,這時,主席問到一位滿口已塞滿餅乾,正享受著要跟牛奶一起暢飲的人,語音不詳的發出「OREO...」



got milk? 另一個成功的Campaign《牛奶鬍鬚 milk mustache》,有數不清的名人、影片參與合作,所有呈現的方式都是一致的,都是一抹俏皮的牛奶。人數多的族繁不及備載,有興趣可上這網站看。或是Google一下,有許多有趣的海報,以下只是幾個例子

另外配合Web 2.0,在網站上有一個可以內嵌到blog的裝置,讓你即時掌握有那些名人又被"抹白了"的消息。還可以加入Facebook當粉絲






got milk? 還有一個很有名的遊戲網站,是2007 FWA的年度大獎,非常值得一看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【更新 恆隆行公開道歉函】剽竊創意!?丟不丟人,對,e-Bodum我就是在說妳!

▲這是我們對e-Bodum提案的簡報內容,誰能告訴我『這不是同一個創意』 【2014/2/27 更新 恆隆行公開道歉函 附於本文末】 上午6:38分,躺在床上看著iPad,突然想到前幾天一個夥伴提到一件事『我們的提案,貌似被盜用了!』,我輸入關鍵字『e-Bodum 最小咖啡館』,結果出現如下的畫面,任誰一眼都看得出,這就是我們對e-Bodum提案的內容。提案,我們沒有收到任何一毛錢,事前,也提醒當事人『此創意,不授權恆隆行e-Bodum使用』(恆隆行是e-Bodum的台灣代理商)。台灣的品牌透過比稿的形式,整合各家意見,最後變形成一個行銷案的例子時有所聞,但想不到走到21世紀的今天,台灣還存有如此明目張膽,不尊重創意,毫不掩飾的整碗捧去的公司,這已經不是“偷”,而是“搶劫”! ▲ 資料來源:Now News 記者:彭夢竺 。標題:世界最小咖啡館在電梯裡

自曝其短是個好生意

「自曝其短是個好生意」這句話要能成立,有一個很關鍵的核心概念,那就是「你的產品不適合所有人」,聽起來像廢話,卻是許多行銷人忽略或是不願面對的事實。這句話反過來說「只有一部分人對你的產品感興趣」,應該就更能體會。  就像你賣檸檬,明明酸得要死,有客人問你「這檸檬會不會很酸?」,又例如被嫌:車子很小、便當吃不飽、東西很貴...,你會回答一個討好客人的答案,避開普遍認知的“缺點”,以為半夜吹口哨就可以壯膽,矇混過關,天下哪有那麼簡單的事。面對這樣的處境,你怎麼辦? 

只會討好消費者還不夠,現在開始,做個有態度的品牌

看到標題你可能會有疑問「品牌又不是人,怎麼會有“態度”?」。要解釋這個問題之前,我們先來看一個例子:你認識在網路上賣 家電團購的486 嗎?在2019年九月,他在臉書粉絲頁上Po了一則貼文(如下圖),大意是:  有人攻擊他賣韓貨又炫富,他不但不道歉、示弱、求原諒,反而火力全開地反擊說「你們這群白癡弱智,我不只賣韓貨,還賣美、德、日、台、中國貨,不爽喔?我什麼都賣就是不賣台灣不賣良心」。然後,再繼續加碼「我還不止沛納海、勞力士,搭飛機都搭商務艙,你們搭過嗎?傻子...」!